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范文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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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fāyán ,动词,意思:评论,讲话。领袖或特殊人物在会议或聚会上的讲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的文章11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xx”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推进财政法制化建设进程,根据《县依法治县实施方案》要求,现对我局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年学法任务的圆满完成,成立2021年度学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股室负责人。

  二、学习安排

  (一)第二季度

  学习内容:《预算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

  学习方式:自学

  (二)第三季度

  学习内容:《宪法》、《会计法》等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学习地点:县财政局2楼会议室

  (三)第四季度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学习地点:县财政局2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全年学法内容可根据州、县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三、学习形式

  学习主要采取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学为主,把党纪条规、廉政制度的学习贯穿年度学法的始终。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省、州、县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确保每位参学人员全年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少于40学时。

  四、学习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将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2、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局学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适时组织对全体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以查促学,结合地震工作实际,宣传防震减灾法,切实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推进法制工作建设。

第2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局建立学习型党组织(机关)五年规划,制定20xx年党员干部学习计划,请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潜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中心工作,按照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资料,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培养潜力,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学习潜力和工作本领,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升机关作风水平带给坚强保证。

  二、学习资料

  1、政治理论学习。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精神。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专题辅导、专家解读、座谈交流等系列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把握丰富内涵。二是结合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中办发[2014]4号、苏办发[2014]4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次六次全会精神,透过学习,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自学行动。

  2、党纪党规学习。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党章。2014年,继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党章,深刻领会党章总结的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深刻领会党章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对党章基本精神的把握,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不断增强党性意识。二是学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刻领会《工作规划》的主要资料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贯彻《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职责感、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3、业务知识培训。以学习城乡规划法为重点,将学习、实践、研究三者紧密结合,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需要,以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组织举办有关规划编制、管理、监察等业务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以开设规划讲堂、与武汉大学合作办学为载体,邀请知名学者传授规划专业理论知识、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历深造。在请进来的同时还要分期分批组织规划业务、技术管理人员到发展较快的外省、市参观学习,透过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履责潜力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4、思想道德教育。用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道德建设水平。结合党员队伍的思想现状,定期进行理想信念、道德修养、廉洁自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资料的教育,透过组织开展“学习《廉政准则》,争做勤廉表率”、“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等专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开展以“六个一”为主题的道德大讲堂活动。透过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自我反省、发善心、送吉祥等形式,感悟道德,践行道德。尤其是透过讲大家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身边人、身边事,使每一位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见贤思齐、向善向好,构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学习形式

  各党支部要制定党员学习计划,督促每位党员明确个人的学习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透过集中学习辅导、计算机网络平台、工作调研、演讲、座谈交流、主题教育活动、收看电教片等多样化的学习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学习动力,提升学习教育的效果。同时,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有关专家教授举办各类知识讲座;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到企业、到社区、到省内外兄弟城市,开展互动式参观学习,丰富学习资料,开阔眼界,增长知识。

  四、学习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支部及每位党员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现代化学习理念,把学习摆到讲政治高度来认识,并当作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和综合潜力的内在要求,统筹安排工作,妥善处理工学予盾,对统一组织的学习和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也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凡有特殊状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事先请假,以保证学习资料、时间、人员和效果的落实。

  2、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支部及党员要结合形势、任务和岗位实际,分别制定支部和党员个人年度学习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学理论、学业务,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写心得笔记,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同时,对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性思考,提出意见和推荐,用调研成果来指导实际工作。

  3、要坚持制度,严格考勤考核。认真落实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对党员出勤和学习状况进行严格的考勤。把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学习成果纳入年度共性目标考核资料,作为争创“学习型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构建以考督学,以评促学,以奖激学,全方位、多渠道、高层次的全员学习教育体系和网络,提高党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构成一种“人人是学习的主人,处处是学习的场所,时时是学习的机会”的良好学习氛围。

第3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全市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开局起步,以“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大力开展法治民政建设,扎实开展有效普及民政法律法规知识,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学习宣传重点,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领导干部和党员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学习会、“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学习宣传民政法律制度体系,大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加强行政类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重点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依法行政和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四)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学习形式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推进之年,市局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思法、用法、悟法活动,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的新格局。

  (一)认真组织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之一,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每月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4个学时,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每年组织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至少组织1次法治讲座。重点是民政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

  (二)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好民政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世界标准化宣传日”、“3.19社工宣传日”“9.15中华慈善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主要职能职责。二是纳入民政业务培训学习内容。在培训学习时,要有针对性地充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内容,特别是新的普法内容,使得参训者熟悉科室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结合行政执法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利用行政执法检查、送达、告知、听证和处罚等程序,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中,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增强知法、用法和守法的理念。四是抓好综治和信访工作。坚持行政调解机制,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接待、以案释法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组织执法等相关人员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文化生活相结合,鼓励和引导执法人员参与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民政法治文化建设。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六是强化社会普法。在巩固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运用户外LED显示屏、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实时更新。以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用好“智慧普法”平台,发挥好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的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政普法”,积极做好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载体的日常普法,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要扩大民政法治宣传面,重点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LED广告屏、报刊和电梯物联网平台等宣传载体,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工作职能和各类相关政策等知识。

  四、工作要求

  2021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的第一年,要做好普法工作和落实普法计划: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今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履行民政职能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中。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抓好落实。要注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要坚持把学法与用法,以及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创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三)及时总结,迎接考核。在实施计划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普法规划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普法各项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已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绩效考评,请各相关科室和单位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材料,对照各自责任清单一一落实,主动将收集的有关普法宣传资料、图片、视频按时报送执法支队汇总备查。

第4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各镇(街道),高新技术开发区、维扬经济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区级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全区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计划作如下安排:
  一、 学习内容
  坚持“一月一法”制度,以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二、学习方法
  各地各部门要联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采取手机定期推送、运用电子显示屏、观看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学习,保证法律知识学习时间和效果;全区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得低于40学时,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笔记本记录不少于4次,并撰写一篇学法用法心得(800字左右)。
  三、学习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联系工作业务实际,组织开展好学法用法活动。
  2.注重学用结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考试考核。区法宣办将采用随机抽查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情况、学法笔记本记录情况和集中考试等方法,对各级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将法律知识考试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

第5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我办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计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紧紧围绕人防发展目标,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办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深入推进人防系统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安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基本目标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法律,不断增强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依法治国、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自觉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我办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学习对象

   全办科级以上在职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

   三、学习时间及内容

   坚持“一月一法”制度,以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法规为主,年底完成。(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四、学习方式及制度

   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建立健全以下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周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半天,集中学习结合本办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实际,建立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集中学法制度形式要灵活多样,根据学法内容、执法实际组织集中辅导、学法执法讨论交流会、执法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学法的使用性。

   (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中心学习组,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部学习。中心学习组要有具体计划和安排,每月学习交流不得少于半天。

   (三)法制讲座制度。要坚持举办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需要的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做到课程有安排,授课有教材,课时有保证。

   (四)自学制度。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尤其是一把手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本部门本单位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制定计划,保障实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纳入年度计划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要坚持学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适时组织对行政领导及公务员学法情况进行检查,要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推进依法工作建设。

第6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全局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快统计行政干部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信政办【2020】3号)要求,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方式

   主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年计划安排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四次,法治专题讲座两期,法治培训班一期,领导干部个人集中学习和自学不少于40个学时。

   二、具体内容

   (一)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

   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共四次(每季度一次)。

   1、《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专题学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学习。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

   参加人员为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全局科级以上干部。

   (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

   2020年举办2期,参加人员为全局科级以上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邀请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有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和上级有关领导授课,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三)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2020年计划举办1期,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学法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要将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推进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集体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密结合实际,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把学法用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抓手,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纳入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做好本单位学法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做到学法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三)模范带头,学以致用。领导干部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要带头学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丰富学法内容、改进学法方式,将学习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学用一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第7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我市有关学法用法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制化建设进程,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度学法用法工作制定以下计划:

  一、学习人员

  全局领导干部和在职在岗公职人员。

  二、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xx、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九届十次会议和我市市委七届八次会议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法治理论摆在干部职工学习最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不断强化政治理论素养。

  (二)党性教育。要把党性教育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三)法律法规教育。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主动运用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深入学习《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执行,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掌握基本知识;学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运输管理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全面了解,熟练运用。要加强对新颁布实施和新修改、修正重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地重点学习,做到及时学习、及时了解、及时掌握,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行业事务的水平。

  (三)其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安

  全生产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文件,紧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加强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相关文件,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学习方法

  根据上级要求和法定职责,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更新学习内容、学习方法,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注重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要清晰掌握干部职工学习的薄弱环节,分批次开展专题学习,提高学习的针对性、便捷性和实效性。要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实效,集中学习不应少于40个学时,自学时间不应少于60个学时。

  (一)坚持和完善会前学法制度。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或会后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增强学法效果,做到逢会必学。

  (二)坚持和完善专题学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利用工学关系,针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等不同人群,针对涉路涉车执法和入企进厂执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信用公示等不同工作开展专题学法活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克服疏堵与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办事能力。

  (三)坚持和完善集中学习制度。要坚持开展集中学习活动,适时邀请法制专家开展集中授课,并主动接受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等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集中学习辅导。

  (四)坚持和完善培训考核制度。要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全局工作规划,把法制学习考核作为领导干部任前必修、必考进行安排。要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措施确保学习率,进一步确保学习效果,确保考核合格率。

  (五)坚持和完善自学制度。要结合各类法制宣传日,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学以致用。

  (六)坚持和完善即时学习制度。针对新颁布、新修订(修正)的法律法规、重要会议讲话、上级安排部署和政策调整等即时性内容,要立即安排部署学习宣传,确保落到实处。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成立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推进全局学法用法工作的贯彻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参照学习内容(附件2),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好各项学习工作。要把学法用法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制定计划,保障实施。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原则,局属各单位要合理利用工学关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认真组织学习。要坚持学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局属各单位年度学法计划加盖单位公章,经负责人签字后于1月20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电子版发至:)。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局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要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021年度交通运输局学法用法计划二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全市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开局起步,以“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大力开展法治民政建设,扎实开展有效普及民政法律法规知识,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学习宣传重点,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领导干部和党员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学习会、“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 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学习宣传民政法律制度体系,大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 加强行政类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重点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依法行政和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四) 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学习形式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推进之年,市局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思法、用法、悟法活动,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的新格局。

  (一) 认真组织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之一,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每月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4个学时,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每年组织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至少组织1次法治讲座。重点是民政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

  (二) 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好民政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世界标准化宣传日”、“3.19社工宣传日”“9.15中华慈善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主要职能职责。二是纳入民政业务培训学习内容。在培训学习时,要有针对性地充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内容,特别是新的普法内容,使得参训者熟悉科室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结合行政执法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利用行政执法检查、送达、告知、听证和处罚等程序,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中,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增强知法、用法和守法的理念。四是抓好综治和信访工作。坚持行政调解机制,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接待、以案释法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组织执法等相关人员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文化生活相结合,鼓励和引导执法人员参与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民政法治文化建设。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六是强化社会普法。在巩固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运用户外LED显示屏、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实时更新。以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用好“智慧普法”平台,发挥好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的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政普法”,积极做好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载体的日常普法,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要扩大民政法治宣传面,重点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LED广告屏、报刊和电梯物联网平台等宣传载体,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工作职能和各类相关政策等知识。

  四、工作要求

  2021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的第一年,要做好普法工作和落实普法计划: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今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履行民政职能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要髙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中。

  (二)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抓好落实。要注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要坚持把学法与用法,以及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创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三) 及时总结,迎接考核。在实施计划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普法规划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普法各项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已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绩效考评,请各相关科室和单位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材料,对照各自责任清单一一落实,主动将收集的有关普法宣传资料、图片、视频按时报送执法支队汇总备查。

第8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一、学法原则与方式

  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二、学习对象

  全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餐饮安全监督所、药品检验所(ADR中心)的行政执法人员及其他人员。

  三、学法重点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重点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具体学习安排

  (一)领导干部学法:参加领导干部学法的范围是局党组成员。主要采取在局党组会上集中学习法律和专题法制讲座的方式进行,今年安排不少于2次。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法:采取封闭式培训、法律专家专题讲座、青年干部论坛、案例专题评析会、自学等形式,每人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必须做好学习笔记。

  (三)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除参加市法制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之外,参加本局学法的时长不少于9天。

  (四)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按有市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9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全局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快统计行政干部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信政办【2020】3号)要求,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方式
  主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年计划安排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四次,法治专题讲座两期,法治培训班一期,领导干部个人集中学习和自学不少于40个学时。
  二、具体内容
  (一)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
  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共四次(每季度一次)。
  1、《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专题学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学习。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
  参加人员为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全局科级以上干部。
  (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
  2020年举办2期,参加人员为全局科级以上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邀请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有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和上级有关领导授课,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三)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2020年计划举办1期,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学法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要将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推进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集体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密结合实际,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把学法用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抓手,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纳入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做好本单位学法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做到学法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三)模范带头,学以致用。领导干部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要带头学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丰富学法内容、改进学法方式,将学习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学用一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第10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使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学习方式 

   政府领导干部学法主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常务会议学法与法治专题讲座相结合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常务会议学法4次,法治专题讲座2期,法治培训班1期,领导干部个人集中学习和自学不少于40学时。 

   三、学法安排 

   (一)政府常务会议学法 

   2021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共4次(每季度一次)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学习(承办单位:县政府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专题学习(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题学习(承办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专题学习(承办单位:县税务局) 

   参加人员: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科级领导、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组织实施: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各承办单位具体实施。

   

   (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 

   2021年举办2期,参加人员为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比照常务会议学法参加人员确定。邀请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有关专家、学者和上级有关领导授课,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三)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2021年计划举办1期,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学法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法治学习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集体学法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带头学习、抓出成效。

   

   (二)精心谋划组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县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务求实用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学法培训作为促提升、补短板的重要措施。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并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学法计划于3月31日前报县司法局备案。 

    (四)加强考核检查。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系统,结合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进行检查验收。

第11篇: 领导干部2020年度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我办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计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紧紧围绕人防发展目标,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办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深入推进人防系统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安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基本目标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法律,不断增强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依法治国、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自觉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我办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学习对象
  全办科级以上在职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
  三、学习时间及内容
  坚持“一月一法”制度,以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法规为主,年底完成。(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四、学习方式及制度
  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建立健全以下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周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半天,集中学习结合本办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实际,建立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集中学法制度形式要灵活多样,根据学法内容、执法实际组织集中辅导、学法执法讨论交流会、执法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学法的使用性。
  (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中心学习组,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部学习。中心学习组要有具体计划和安排,每月学习交流不得少于半天。
  (三)法制讲座制度。要坚持举办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需要的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做到课程有安排,授课有教材,课时有保证。
  (四)自学制度。行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尤其是一把手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本部门本单位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制定计划,保障实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纳入年度计划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要坚持学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适时组织对行政领导及公务员学法情况进行检查,要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推进依法工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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